7月24日下午,中炬高新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会上审议罢免4名“宝能系”董事以及选举4名新任董事的议案。会上,公司监事长郑毅钊宣读了罢免董事的理由、候选董事的简历后,回答了现场股东的提问。
此次中炬高新股东大会由火炬集团发起,但罕见地以监事会作为召集人。会上,有股东提问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何跟以往有些不一样?对此,郑毅钊回复称,股东提请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罢免董事是《公司法》、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,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或监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本次公司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符合相关规定。
此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原定于公司综合楼会议厅,后又改为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会议厅。有股东就此提问,为何要改变会议地址?郑毅钊表示,考虑到原来会场的接待能力和保护股东安全,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,所以将会议地址改成了现在的地点。
还有股东提问,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提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?郑毅钊表示,本次股东提议改选董事是股东的权利,提案也在股东的职权范围之内,有明确的议题和议事事项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具备向股东大会提请表决的条件。随后,郑毅钊表示提问结束,开始投票。
记者在现场看到,中炬高新独立董事秦志华在现场多次要求发言,但均被郑毅钊打断,郑毅钊表示独董只能列席。早前,秦志华曾公开发声,对于公司监事会在重大诉讼未明情况下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,表示担忧。